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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主監督團”成立大會現場 ??? 青島新聞網7月4日訊 昨天下午,青島市政協與青島市中級人民法院聯合隆重召開了“青島市政協委員關注民生和諧司法民主監督團”成立大會。 ??? 會議現場,審議和通過了《青島市政協委員關注民生和諧司法民主監督團章程》,主席臺領導為“民主監督團”20余名成員代表和特邀顧問代表頒發了聘書。 ????成立背景:改進司法監督 實現和諧司法 ??? 出席會議的領 ????記者在會議現場了解到,本次“民主監督團”成立的背景在于,為進一步貫徹落實好青島市政協黨組提出的政協工作要“科學務實、履職為民”的理念和“搞活、干實、做精”的要求,加強青島市兩級人民法院隊伍建設,推進司法公開,從而更好的關注民生、促進社會和諧穩定,青島市政協與青島市中級人民法院一直在探索研究創新民主監督機制、進一步改進司法監督、實現和諧司法的問題,經過深入調研和充分醞釀,決定組建“民主監督團”。???
參加會議的人員濟濟一堂 ??? “民主監督團”的定義:聯合組織 ?? “民主監督團”是青島市政協與青島市中級人民法院聯合設立的由一部分駐青全國政協委員、山東省政協委員和青島市政協委員、有關區政協委員組成的民主監督團組織,是青島市政協探索履行民主監督職能,促進政協工作制度化、規范化、程序化建設的嘗試,也是法院系統探索促進司法公開,加強各界對司法工作監督的嘗試。??? ??? 此外,記者還了解到,“民主監督團”在青島市政協黨組和青島市中級人民法院黨組的領導下開展工作。它的工作委員會負責組織開展工作,成員職責是《憲法》精神和《政協章程》賦予政協委員職責的具體化。即:在堅持四項基本原則的基礎上,對國家憲法、法律和法規的實施,重大方針政策的貫徹執行、國家機關及其工作人員的工作,通過提出意見、批評、建議的方式進行政治監督。通過組織進行視察,參加座談會、情況通報會等多種形式開展工作。
??? “民主監督團”特邀顧問(右)代表接受聘書頒發 ?????《章程》作規范 團隊包括:7名專家49名成員 ??? 據記者了解,“民主監督團”依法認真履行政協委員民主監督的職能,貫徹以事實為依據、以法律為準繩、以公正為關鍵的原則,有組織、有選擇的參與重要案件的庭審,參與庭審主要是視察監督,休庭后,可對參與庭審的案件發表對事實認定的意見和建議,供法庭參考,不干預人民法院依照法律規定獨立行使審判工作。也可根據法院的工作需要,發揮政協委員人才匯聚的優勢,為法院解決疑難案件從專業的角度提供咨詢服務。 ??? 此次會議通過的《章程》將作為今后“民主監督團”開展工作的規范性文件執行,共有五章十八條,明確了“民主監督團”的性質、工作原則、職責和成員選聘的條件,規定了成員的權利與義務以及有關的管理制度,明確了“民主監督團”開展工作的方式方法。 ??? 《章程》還規定了“民主監督團”的工作機構為“民主監督團”工作委員會,其中設名譽主任2名、主任1名、副主任8—10名、委員若干、聯絡員4名,青島市政協副主席郄晉生、青島市中級人民法院院長鄒川寧為名譽主任,青島市政協社會和法制委員會主任王金梁為主任。 經了解,“民主監督團”內包含有7名特邀專家,以及身為政協常委或政協委員的49名成員。?(青島新聞網記者 李志強) “民主監督團”成員代表獲頒聘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