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島西海岸新區出臺相關辦法 建設海洋特色產業集聚區
西海岸新區出臺相關辦法,按照特色鮮明、專業突出等原則——
聚焦八大產業,建設海洋特色產業集聚區
青島日報社/觀海新聞訊 《青島市現代海洋特色產業集聚區建設行動方案》提出,加快推進現代海洋特色產業集聚區建設,助力海洋產業高質量發展。日前,《青島西海岸新區海洋特色產業集聚區(園區)認定與管理辦法》(以下簡稱《辦法》)印發,圍繞行動方案部署,《辦法》進一步細化集聚區認定標準、管理規范、保障措施等,推動新區海洋產業特色化、集聚化、高端化發展。
《辦法》聚焦新區“1+3+3+1”現代海洋產業體系,提出將梯度化組織申報一批海洋特色產業集聚區(園區);圍繞培育機制完善、資源鏈接、基礎設施保障、要素保障等方面,做好集聚區服務保障工作,同時年度化做好集聚區發展評價工作,推動集聚區可持續發展。
《辦法》確定了海洋特色產業集聚區認定與管理各項標準。根據新區產業發展基礎,《辦法》提出聚焦8個重點產業,結合區域功能定位,系統謀劃船舶海工、海洋生物醫藥、海洋電子信息等海洋特色產業集聚區培育,構建特色鮮明、專業突出、集聚明顯、承載功能較強的產業集聚區,原則上每個重點產業培育建設1至2個集聚區。
按照《辦法》,新區將集聚區分為創建類和認定類兩類。并對可申報集聚區主導產業數量、標志性引領性項目、規模以上企業、集聚度等指標設置門檻,認定類特色產業集聚區則需滿足兩年內實現在談項目6個以上、新簽約項目6個以上、新開工項目6個以上、新投產項目6個以上,新引進高層次人才團隊6個以上。
圍繞培育機制完善、資源鏈接、基礎設施保障、要素保障等方面,新區將建立完善集聚區主導產業培育機制,探索建立注冊申報、知識產權、人才服務、投融資等一站式服務中心,做好集聚區企業發展保障。此外,《辦法》還明確了加強創新資源集聚的各項措施。新區將支持集聚區企業加強新技術、新產品、新工藝研發,搭建集聚區企業與涉海高校和科研院所合作橋梁,大力引建概念驗證、中小試基地、檢驗檢測、標準驗證、設備共享等各類公共服務平臺。同時,鼓勵集聚區龍頭企業牽頭組建創新聯合體,高水平建設重點實驗室、技術創新中心、企業技術中心、工程研究中心等創新平臺;鼓勵集聚區擴容提升高水平技術經理人庫,面向海洋領域引育儲備一批高水平技術經理人。支持集聚區申報高層次人才,梯度化引育海洋人才,打造“海洋科技成果轉化+創新孵化+高層次人才集聚”的海洋創新創業共同體,建立起“產業需求+技術攻關+成果轉化及產業化”的創新生態鏈。(青島日報/觀海新聞記者 王凱)